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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【渠道政策】关于防串货管理办法(更新) [打印本页]
作者: zhengwencai 时间: 2013-5-21 09:41
标题: 【渠道政策】关于防串货管理办法(更新)
致各级经销商:
为保障《流控大师网吧版》合作体系代理服务商的权益,维护用户利益与良好的市场环境,网纵营销中心规范区域市场管理规则以下:
- 一、窜货定义:
- 1、 签约的独家代理商享有区域市场保护,未经区域代理或对应大区经理许可的情况下,将流控大师相关产品销售到受保护的区域;
- 2、 被窜货区域的代理商主动举证,并经由网纵公司营销总监批复确认的。
同时满足以上两种情况的定义为跨区域窜货。
- 二、代理商及新开账号规范
- 1、 独家代理区域,所有在当地的销售(包括续费)都必须经当地代理商出货。
- 2、 网纵公司后台取消各级代理新开账号权限,需新开账号须向大区经理发申请。
- 3、 各级代理商在向自己属下的账号转点起点为6000元,低于此金额转账不会成功。
- 三、窜货惩罚
- 对证实是窜货行为的经销商,若窜货的是软件,则按其销售的软件点数的3倍处罚,窜货1个点扣罚3个点,直接从其账户里扣除并转赠给被窜货区域代理商。 若是硬件,则按硬件型号单台提货的价格处罚,将硬件价格按市级代理进货价折算成点数,直接从其平台账户里扣出转给被窜货区域代理商。以处罚如果点数不够,扣完为止,下次进货再补足。
- 对于恶意扰乱市场行为,由营销中心视情况,取消合作并冻结充值帐户。
广州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2012年8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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